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春季督导检查的通知
(农办机[201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购机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充分发挥补贴机具在春耕生产中的保障作用,根据《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春季督导检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重点
2012年是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推动购机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的重要一年,为检查各地规范操作情况,指导开展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对购机补贴政策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各地农机化春耕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一)检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补贴工作部署启动、补贴机具确定、补贴额一览表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组织实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经销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补贴工作实施责任书签署、省级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等。
(二)检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每个省份抽查一个县,在督导检查小组抵达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之后的第二日,由农业部农机化司在北京随机抽取并告知。主要检查:补贴受益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省级规定是否一致、补贴政策公开和宣传,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实际进展,县域内补贴机具经销商公布管理,农民对经销商的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购机选择权落实情况,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补贴档案管理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市县级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情况等。
(三)检查补贴产品经销情况。主要是购机补贴政策在经销商环节的落实情况: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确定程序,经销商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情况,补贴管理软件使用,补贴产品售价,补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供货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