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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完善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保障措施

  1.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把打击侵权和假劣农资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处(室)牵头的工作体系。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地方或部门保护行为的监督;要严肃追究因工作不力而发生重大侵权和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提升执法能力。要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继续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总结和宣传,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交叉学习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农业综合执法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农业执法效能;要加大农业执法培训力度,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要严格农业执法证件管理,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合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将2012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部将适时派员对各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明察暗访。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9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处室、处级联络员及助手信息(见表1)报送我部。

  (二)建立案件督办制度。我部将对社会反响强烈、跨地区、领导批办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各级农业部门也要督办重点案件,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查办。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每月向我部报送1次案件查办数量和重点案件进展情况(见表2)。

  (三)规范执法、提高效率。各地要组织学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记录调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形象。要加强与权利人沟通协调,了解相关诉求,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效率。

  (四)强化信息报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两月至少报送1次工作动态,重大事项、重要信息和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便于我部及时了解情况、研判形势、制定决策。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林祥明何晓丹

  联系电话:010-5919305959192121

  传真:010-59193072

  电子邮箱:cq@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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