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办科[20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1]163号)要求,我部制定了《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方案,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激励农业科技创新;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努力创造运用农业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农业部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1]163号)要求,结合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和有限目标、集中打击的原则,保护农业知识产权,激励农业科技创新;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努力创造运用农业知识产权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加强农资打假,深入开展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培育和应用自主知识产权品种为目标,加强品种权保护,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