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关于国网与南网电能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市场函[2012]129号)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充分发挥大电网联网优势,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实现跨网电能交易规范化、制度化,经商国网、南网及有关电力企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网与南网电能交易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科学调度、余缺调剂、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结算及时、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利用跨大区输电能力,促进电力平衡,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二、除国家规定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外,建立国网与南网协商交易机制。国网和南网应定期协商电力调剂事项,根据各自地区的电力供需情况,形成电能交易单,交易单中应明确送电来源、交易电量、购电价格及输电费用等事项。
三、在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国网与南网经协商,可对交易单进行临时调整:
1、送电地区电力供需发生变化,需调整送电量或送电来源;
2、购电地区电力供需发生变化,需调整购电量;
3、由于输电通道因素,需调整送电量或送电来源;
4、紧急情况及事故支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