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环保系统妥善应对韩籍货轮苯酚泄漏导致镇江市自来水“异味”事件的通报
(环办函[2012]3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运输危化品的船舶在航运过程中或卸货时翻沉、搁浅、泄漏等事故,造成部分燃油、危化品泄漏,导致部分水域污染,威胁到周边取水口和饮用水源地安全。相关环保部门接报后,均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了应急处置工作。尤其是韩籍货轮苯酚泄漏导致江苏镇江市区自来水出现“异味”事件后,江苏省环保系统及时排查并锁定污染源,开展应急监测数百次,连续奋战72小时,有效避免了一起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2月2日至3日,一艘韩国籍货轮在镇江李长荣综合石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码头卸货,期间船方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未关闭通向舷外的水下排放管路盲断阀和舱底单向截止止回阀,该管路的手动蝶阀操作系统虽已关闭,但因缺乏维护保养致阀体与阀盘存在间隙,导致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苯酚)通过该船的水下排放管泄漏,对长江水体造成影响。
二、主要工作
(一)快速响应,查清原因,全力控制事态。事件发生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立即由厅领导带领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及省环科院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镇江市人民政府、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处置工作。镇江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应急监测,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及时确认污染因子为挥发酚;迅速组织市、县环境监察人员320余人次对辖区内300多家企业特别是涉及苯酚的企业进行排查,排除了陆源污染因素;配合海事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品码头作业情况和运载危险货物船只进行排查,及时锁定污染源为一艘装载苯酚的韩国籍化工货轮。污染因子的及时确认和污染源的及时锁定为控制事态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及时掌握动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在确认污染因子后,统一指挥,迅速制定处置方案,科学布设监测断面,确定监测频次,连夜向沿江各市环保部门发布指令,要求同步开展应急加密监测,及时掌握挥发酚浓度变化趋势。沿江各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统一要求,对沿江各饮用水水源地采样,连续两昼夜不间断监测,科学测定挥发酚浓度变化趋势,为沿江各地自来水厂有效应对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