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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度考古报告出版计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度考古报告出版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68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敖汉兴隆沟-新石器时代聚落田野考古发掘报告>申请出版经费的请示》(内文物发[2011]258号)、《关于上报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田野考古发掘报告>申请出版经费的请示》(内文物发[2011]2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敖汉兴隆沟-新石器时代聚落田野考古发掘报告》、《浑河上游地区区域性考古调查报告》、《岱海地区东周墓地发掘报告》、《集宁路古城遗址发掘报告》、《盛乐考古》等五部考古报告出版工作的计划。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1〕351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有关要求,另行申请出版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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