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在江西鄱阳明淮王府遗址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6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鄱阳县明淮王府遗址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赣文保字[2011]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鄱阳县明淮王府遗址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二、该考古工作方案应做以下修改: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搞清明淮王府、清饶州府文庙等遗址的范围、布局,以及遗址内单体建筑遗迹的性质和建筑形制演化过程,并探索明淮王府与王城的联系。
(二)细化工作方案。在收集、整理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围绕工作目标,对遗址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勘探,明确发掘位置。可通过探沟发掘和关键点的小范围发掘了解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以控制发掘面积。
(三)建议增加历史、古建筑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开展多学科合作;并建立三维坐标系统和考古资料管理系统,为开展长期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