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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在洛阳市金海公寓商住房项目拟建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洛阳市金海公寓商住房项目拟建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意见
(办保函〔2012〕67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洛阳万鸿房地产有限公司金海公寓商住房项目拟建设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1]4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洛阳市金海公寓商住房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洛阳城遗址洛南里坊区一般保护区,根据《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项目限高9米。洛阳市金海公寓商住房项目建筑规模过大,高度过高,对洛南里坊遗址区环境风貌影响较大,暂不同意对该项目拟建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调整项目方案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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