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朱然家族墓地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236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朱然家族墓地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皖文物保〔2011〕1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朱然家族墓地保护规划编制立项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机构,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朱然家族墓遗址公园建设,统筹考虑保护区划调整、展示设施和文物库房建设、环境整治等问题,并与马鞍山市城市发展相结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