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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2]10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2〕10号)
东方旭文化传播(北京)中心:
你中心关于日本朝日BS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东办字[2012]第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2年3月10日至15日期间拍摄北京故宫、景山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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