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3月)
2011年,我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的权利。
一、概述
我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领导多次作出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1年我部重点围绕完善配套制度、拓宽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业务指导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完善配套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我部及时修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确保向申请人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建立健全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部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我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研究制定或修订城乡规划、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二)拓宽公开渠道。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力度,在丰富栏目内容设置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专栏检索功能,提供包括信息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生成日期、主题词等多种检索方式,提高了信息查询的便捷性、准确性。通过各类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部已建成以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告、中国建设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正式出版物等方式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丰富公开内容。围绕部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乡规划、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规定,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将我部2011年部门预算、201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在网站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公开审批标准、程序、结果,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网上查询,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