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民政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联系电话:010-58123000;传真:010-58160610;电子邮箱:xxgk@mca.gov.cn)。

  一、概述

  2011年,民政部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部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民政部政务公开办法》,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民政部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制定新闻采访接待、部属主要媒体记者驻部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进一步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