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2]2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我部于2007年建立了2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下简称辅导员基地)。近年来,辅导员基地在我部和有关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依托高校的支持下,积极承担培训、研究、咨询等方面的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辅导员培训和研修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3号),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4月开展对21个辅导员基地的评估检查工作。
请各辅导员基地填写《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考核备案表》(备案表电子版可在教育部网站“思政司”栏目中下载,http://www.moe.edu.cn),由检查组届时审核。评估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检查工作。要在考核过程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检查组的最终反馈意见,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并及时报送我司。
联 系 人:赵 甘
联系电话:010-66096672,15900330693
传 真:010-66092064
电子邮箱:szc@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政司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考核备案表
2.评估检查工作程序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考核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