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关总署文告。
通过《海关总署文告》公开海关总署规章及海关总署公告。《海关总署文告》每月出版,电子光盘版通过《中国海关》杂志向社会公开发布,2011年共出版12期,发行量达56.4万份。及时将《海关总署文告》提供至图书馆、档案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3.网上直播和在线访谈。
各级海关单位围绕重点工作,制作在线访谈、网上直播共计138次。
4.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各直属海关依托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联合开展“阳光政务”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级海关单位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8件,其中海关总署收到26件,各直属海关收到112件;电子邮件形式申请38件,占27%;当面申请12件,占9%;信函、传真及其他形式申请88件,占64%。
(二)申请处理情况。
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为81件,占59%;“同意部分公开”的为1件,占1%;“不予公开”的为3件,占2%;“免于公开”的为10件,占7%;“答复转其他途径办理”的43件,占31%。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各级海关单位未收到有关海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全国海关系统发生有关海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1件。
五、海关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
目前,各级海关单位对海关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相关检索、复制及邮寄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看,我署2011年度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些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在:各级海关单位公开水平参差不齐,公开意识仍有待提高;在主动公开范围和程度的把握上仍需要进一步统一标准;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方面还有改进的空间;海关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署将突出做好以下2项工作:
一是深化海关信息公开,使社会公众能“看得见”海关。加强主动公开,继续在公开范围、内容、标准上进行深入的探索实践,更加突出对民众关注的热点、重点海关信息的公开,使公开目录能全面反映海关工作和执法过程;加强信息依申请公开,调整门户网站相关版面布局,合理设定工作流程,使依申请公开渠道更加畅通,也更加符合社会公众使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