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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1年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海关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事项的公开力度,行政运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一是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主页显要位置开设“署长活动报道专辑”栏目,及时发布署领导会议活动和讲话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海关工作动向。二是着手建立健全时效性、操作性强的热点回应机制,对海关执法过程中公众普遍关注并已形成热点的问题,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发布信息予以回应。2011年我署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海关优化监管服务”新闻发布会,围绕社会公众所关注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权威发布,及时释疑解惑。海关缉私部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取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罪名的死刑,取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等内容,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讲解释,取得较好反响。三是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主动公开海关系统年度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四是结合年度业务工作重点推进海关信息公开,围绕2012版《协调制度》转版,多途径做好宣传工作,提前取得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转版工作平稳进行;针对新实施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举办专题培训和政策宣讲会,有效消除误解。五是切实转变观念,变被动受理咨询为主动上门宣讲服务,2011年6月,我署有关部门与中国美国商会共同举办了“海关·企业政府信息公开和立法工作座谈会”,向在华美资企业代表面对面介绍海关开门立法、民主决策、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相互交换意见。六是坚持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透明度,所有规章草案均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二)依托科技,深入推进“海关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公开工作程序。

  我署把应用“海关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作为深化海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以系统的推进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升公开效率。一是根据工作安排,部署“海关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一期)”在各直属海关的推广应用工作,以系统推广为契机开展多层面的专题培训,就信息属性判定、保密审查机制建立等问题进行研讨。据统计,各级海关单位共组织不同层面的专题培训共计50余场次,参训人员近2000人。目前,系统已在各直属海关部署上线,有31个直属海关已经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新版目录。二是按照《海关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及其他相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完善目录结构,使系统更加贴近社会公众需要,符合工作需要。我署根据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先后5次推出系统优化升级版本,同时,又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原“海关统计”一级类目项下的目录结构作出调整,并在海关系统统一实施。三是扩大核心元数据运用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加“效力”作为核心元数据项,并同其他相关元数据项之间实现对接,不仅方便了社会公众更直观、快捷地查找所需海关信息,同时对海关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清理也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四是以“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和“优先、重点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原则,对历史数据进行清理和补录。同时,我署还探索建立了《海关信息公开目录巡查评估制度》,下一步将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目录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五是依托系统,加强对各直属海关主动公开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指导,引导各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系统联络员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确保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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