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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1年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关总署2011年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3月)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综合各直属海关2011年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总署各部门单位有关情况编制。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海关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附表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

  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办公大楼东配楼;邮编:100730;电话:65195744;电子邮箱:gwgk@customs.gov.cn。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1年,我署海关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继续强化全员公开意识培养,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着力规范工作程序,抓好对各直属海关单位的指导,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据2011年9月由北京大学等8所高校、科研机构以及耶鲁大学法学院共同发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报告2010-2011》显示,我署在参评的43个部委中排名第二,比去年上升了一名。另据我署开展的外部政风行风调查统计,社会公众对海关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满意度。

  (一)围绕中心,加大社会高关注度事项的公开力度,提高行政运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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