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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针对部分单位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岗位变动的情况,及时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纪办发[2011]12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我局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对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改版建设,开设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并提供信息检索查询、网上受理申请、表格下载等多种功能,使栏目更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通过政府网站公众留言栏目,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进行了公开,及时回复社会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网站、《国家外国专家局简报》、《专家工作通讯》、《国际人才交流》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至2011年底,通过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引智政务信息增量信息共9260条(含地方外专局),政府网站当前日均访问量约5.5万人次。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布引智政策法规、引智工作动态、外专局简报、公告通知、外国专家管理、引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例如,对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可是我局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在境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对境外培训承办机构实行评估、认定、年检、公布制度。按照严格准入、定期审查、有进有出的管理方式和开辟高层次培训渠道的原则,不断完善评估管理制度,提高境外培训机构的总体素质。2011年2月25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2011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单,认定了283家境外培训机构,终止合同关系6家。2011年12月1日,我局又公布了2012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单,认定了290家,终止合同关系1家,暂停2家。各省区市外国专家局也按照我局要求公布了2011年聘请外国专家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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