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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本局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本局行政审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核行政审批项目。2001年以来,本局共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1项。截至目前,本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项。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行政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主动提高粮食行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招投标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科技项目申报等行政行为的透明度,通过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发布政务信息。在局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公布粮食收购许可设立依据、受理机关、具体条件、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明示办理期限,并提供相关格式文书下载,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接受申请人在线申请,及时公布审批结果。畅通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渠道。建立健全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共享机制,开辟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系统专栏,实现了对粮食收购资格信息的及时监控和资源共享,免费向公众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落实预算公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要求,及时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10年部门决算数据,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是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及粮食行业财会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政策。

  (三)畅通渠道,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本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粮食的重大决策都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是及时发布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有关情况;及时公布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含最低收购价粮食)的销售情况包括竞价销售的时间、地点、成交品种、数量和成交价格等;及时发布有关粮食品种收购形势等信息。通过国家粮食局政府网、《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等媒体,定期发布粮食购销等有关统计信息,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政府信息透明度。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及时召开粮食质量安全专题通气会,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参加通气会,主动公开粮食质量工作的相关政务信息,向社会、向媒体通报粮食部门加强粮食质量监管、维护粮食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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