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个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在收到课题申报资料后组织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或补齐材料;对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两次审查均不合格的课题将不予验收。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将进入下一工作阶段,具体安排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课题承担单位组织验收及课题审计所需经费由各单位承担。卫生部和总后卫生部组织的验收所需费用由卫生部和总后卫生部承担。
(四)请各课题责任单位组织参加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验收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验收材料包括:任务验收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见附件3、4)。
任务验收材料:任务验收材料中《课题验收申请书》和《课题自评价报告》应当通过“专项验收自评价报告软件”(下载地址:www.nmp.gov.cn,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9000-8,咨询邮箱:zdzx@most.cn)填报,下载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新药专项:admin09(用户名),zdzxtb_3480(密码);传染病专项:admin10(用户名),zdzxtb_9861(密码)。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通过软件系统打印并导出.kas文件。《课题验收申请书》和《课题自评价报告》需另存为Word文件。
财务验收材料: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应当通过专项财务验收管理系统(下载地址www.owlsoft.com.cn,技术支持电话:010-84263636-1)填报。课题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均要按照附表填写说明中的“基层单位”要求填报,由责任单位再按照“汇总/管理单位”要求进行汇总,通过软件系统打印并导出.owl文件。收支情况报告编制说明需另存为Word文件。
请各课题责任单位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并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任务验收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要求用A4纸双面印刷,分别简装胶订,单独成册。请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任务验收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各2份及各1份电子版光盘(.kas、.owl和Word文件)报送至两个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附件1-4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
1.业务验收联系人及方式。
(1)重大新药创制专项。
卫生部科教司:贺晓慧 010-68792588,68792234(传真)
总后卫生部科训局:高朝辉 010-66880047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综合组:郑玉果 卢姗 010-88225198(兼传真)
创新品种组:华玉涛 孙伟新 010-88225195
大品种技术改造组:程翔林 许扬 010-88225129
平台技术组:范玲 张靖 010-88225160
企业孵化基地组:敖翼 沈欣 010-88225195
关键技术组:于善江 关华 010-88225160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D座(邮政编码:100039)。
(2)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
卫生部科教司:邢若齐 010-68792242,6879223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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