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体群字[201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19272-2011)国家标准已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为指导各地科学运用新国标做好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其配建与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4月27日(26日报到,28日离会)
二、地点
北京工大建国饭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南门西侧)
电话:010-59102222
三、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其配建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每省(区、市)2名。
四、培训内容
(一)室外健身器材新国标技术要求;
(二)室外健身器材检查方法和数据统计;
(三)如何运用新国标改进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工作。
五、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如提前到达或滞后离会,食宿费自理。
六、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于2012年4月13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本次培训还将围绕“室外健身器材的配建及维护管理”进行研讨和交流,请与会代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 赵爱国
电话:010-87182323
传真:010-87182322
北京国体认证中心 李爽
电话:010-67162235
附件: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培训班报名表.doc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