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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继续通过《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中国档案年鉴》等报刊杂志公开有关政府工作信息。二是通过召开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政府工作信息。2011年5月31日,国家档案局举行了中外记者集体参访活动,共接待了近50家中外媒体70多位记者的集体采访。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自2010年国家档案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新闻发言人不定期接受新闻媒体专访已成常态,通过新闻发言人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法规,解答公众有关问询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形式。四是对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进行了重大改版,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并置于网站显著位置,实时更新,定期维护,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

  (四)发挥自身独特职能优势

  国家档案局为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于2008年建立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中央国家机关网站上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国务院公报》、各部门法规汇编等中央国家机关公开出版的政务资料等内容的查阅服务。国家档案局在2011年继续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独特优势,为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创造便利条件,中心不断增加服务内容,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被群众称赞为:“执行中央指示是典范,落实科学发展观念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2001年至2011年国家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28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件。

  在累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表彰先进及会议文件等类信息48条,占总数的17%;政策法规、标准类信息77条,占总数的27%;档案馆(室)工作类信息63条,占总数的22%;经济科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类信息 40 条,占总数的14%;档案宣传、教育工作类信息13条,占总数的5%;档案科技工作类信息36条,占总数的12%;档案工作对外交流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2%;机关事务类4条,占总数的1%。

  在2011年主动公开的22件政府信息中,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类信息1条,占5%;政策法规、标准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32%;档案馆(室)工作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8%;经济科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5%;档案宣传、教育工作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9%;档案科技工作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14%;机关事务类4条,占总数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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