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宽带应用创新与示范,提高宽带应用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宽带应用创新和普及的工作机制,在生产、安全、金融、社会服务、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发展,认真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建立宽带应用创新示范基地。
(六)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支持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改善企业网络环境,提高企业应用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快国家产业化基地及相关平台的宽带网络升级与提速。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宽带网络优化,改善其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利用宽带网络与应用来推动传统工业的转型与升级,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八)加强宽带设备系统的技术标准研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完善产业链。着力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制定宽带普及提速急需的宽带技术、设备、服务、质量等标准;支持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与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不断提高设备与系统的性能;研发与推广适用于中小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的高性能及具有融合功能的宽带接入产品,尤其要重视、支持研发与推广适用于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宽带接入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建立交流和通报制度。对提速、优化、普及、应用、安全保障等成果显著的地方、部门、企业,应给予表扬。
(二)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共同强化和督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信企业等落实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与原
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各地积极探索通信配套设施验收与住房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保证用户对电信业务使用的自由选择权和工程质量。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出租出售价格。
(三)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积极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尽快发布和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等规范,制定完善与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创造有利于光纤入户的改造环境,参照有关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光纤入户问题。加强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共建共享,促进理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