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2012年3月30日)
一、概述
国家文物局把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作为2011年重点工作之一,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2011年,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性工作的同时,针对社会热点,主动发布相关信息,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依法获取文物博物馆领域各类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文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3条,依照事务类别分为:政策法规135条,机关政务6条,预算财务15条,调研宣传18条,保护工程274条,考古发掘251条,世界遗产230条,博物馆管理43条,保护科技104条,社会文物116条,交流合作2条,教育培训14条,执法督察12条,安全监管29条,人事信息14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011年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455万人次,比2010年度政府网站的2051万人次减少了29%,日均访问量达到3.99万人次。
2.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媒体。2011年度国家文物局多次组织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围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考古和大遗址保护、博物馆免费开放等重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配合我局相关部门和地方文物部门召集媒体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国家文物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件,其中受理8件,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其中1件因不属于国家文物局工作职责,已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审批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