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7大类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政府信息。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级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税务网站平台公开。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利用门户网站对社会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968条,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9条,公布了《国税系统2011年部门预算》、《201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说明。同时,刊出税收热点问题专栏43期,解答纳税人问题270多个。
二是及时公开涉税优惠政策。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结构性减税、资源税试点一周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政策宣传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特别是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如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公开和宣传。
三是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开渠道。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了语音平台资料库,配备专职座席人员,热线实现了人工咨询、自动语音、投诉举报、电话申报、普通发票真伪和中奖查询等服务功能,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涉税问题。
四是完善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收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18000余个办税服务厅,其中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的服务厅达到1703个。
五是依托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频道,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税务报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事项,报道税收工作情况,及时为公众解答税收政策,配合开展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起到了正确引导视听的良好作用。
六是加大人事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信息公开,先后分三次对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共26位新任命的司局级领导干部的任免进行了公开,2011年新录用的5000多名公务员全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网站进行了公示,对2012年拟招录的6000个职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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