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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1995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大量增加。这一方面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对社会治安、劳动、交通、计划生育等各种管理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近年来,各地和有关部门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但是,从总体上看,还远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当前,作为流动人口主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在很大程序上仍然处于盲目无序状态。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人口流动增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特征。我国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在市场配置各种资源的过程中,要求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按照经济规律在产业间和地区间流动。同时,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较大。因此,我国现阶段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大量增多是一种必然现象。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人口的流动在一定阶段中出现盲目无序状态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对这种状态放任不管,就会导致严重后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流动人口问题作为直接关系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经济、政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因势利导,宏观控制,加强管理,兴利除弊。要通过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发展乡镇企业和加强小城镇建设等,就地消化和吸纳绝大部分剩余劳动力。同时,应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组织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秩序地跨地区或进城镇就业,并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教育、服务措施。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念,加强合作,齐抓共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流动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在工作中必须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离开农村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地区务工经商人员的户籍管理、治安管理、流动就业管理和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兵役等各项管理工作,并把管理与对流动人口的疏导、服务、教育等各有关工作紧密衔接。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逐步把这项工作制度化、法律化,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特别是人口流出和流入多的地方,要加强对口交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好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掌握人口流动情况,控制流动规模,引导有序流动,充分发挥人口流动的积极作用,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依法打击其中极少数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各种管理秩序,以更好地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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