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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三峡办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务院三峡办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3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国务院三峡办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务院三峡办综合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301035;传真010-63433613)。
  一、主要工作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即时公开”的原则,2011年,国务院三峡办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对涉及三峡工程建设、三峡后续工作等有关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国务院三峡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养发言人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团队建设,依托三峡工程宣传工作新闻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
  (二)主动、及时公开。党和国家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涉及三峡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管理、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工作程序,三峡移民搬迁安置的资金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有关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等,均做到了主动及时公开。
  (三)解读政策。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相结合,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相结合的三峡工程新闻发布机制,利用新闻发布的方式对重要的政府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对三峡工程建设方面的重大关切,方便媒体和受众群体对有关信息及情况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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