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2012年3月31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现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各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1年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严格按照
《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界监督我部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制度建设,保障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力度。围绕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质量品牌、中小企业发展、三网融合、电信市场监管、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时发布政策、规划、标准信息。三是整合部机关、地方办事资源,建立网上服务大厅,集中展示我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指南信息,提供统一的网上办事和行政许可结果查询入口。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在部门户网站上新建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专栏,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相关信息及政府采购方面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收费管理、资金资产管理、财务制度和绩效管理等信息。五是推进决策公开。围绕有关标准、行业准入条件、管理办法、技术目录等方面政策的制定,在部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各种渠道对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与反腐倡廉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做好中央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的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