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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地震、矿难、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保障,可参照本预案组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国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负责应急响应的综合协调,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部署应急响应气象服务工作;
  2.审核、签发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气象决策服务材料;
  3.检查、指导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单位的工作,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
  4.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物资、资金及技术装备等资源;
  5.指挥处置气象灾害应急过程中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6.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局应急办:
  1.组织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资金等资源调配;
  3.向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响应期间的决策服务信息;
  4.收集和汇总各相关应急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编辑有关应急响应情况摘报,督促各单位的应急响应工作;
  5.组织起草气象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总结;
  6.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减灾司:
  1.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情况,联合局应急办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
  2.组织制作相关决策气象服务材料;
  3.组织开展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
  4.负责灾情调查、收集及应急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报司:
  1.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相关预报、预警任务的落实;
  2.负责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的制作和汇总;
  3.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需求;
  4.组织协调应急响应期间加密天气预报或预测会商,组织重大灾害天气联防;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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