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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推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

  积极推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大力实施各项人才工程计划,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合力。切实抓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专利审查人才、企事业单位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能基本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四、加强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坚持统筹规划,以扩大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为基础,提升人才能力为核心,重点培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推动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和计划,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部署,指导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大力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等人才工程和培养计划,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整个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五、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培训基地建设模式,突出办学特色,发挥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服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国选择4-5家符合条件、有积极性的高校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同时,加强对基地的考核评估工作,指导基地工作科学开展。

  六、实施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

  建立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通过对人才库中相关信息的采集,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知识产权人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整合人才信息资源,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公共服务能力,加快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构建开放、互动、高效、安全的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公共信息平台和人才服务平台。

  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

  优化培训体系、改进培训方式、完善课程体系、拓宽培训渠道,继续以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为重点,深入广泛地开展培训工作。以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为重点,充分整合利用全国培训资源,提升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培养优质培训师资队伍,培养更多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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