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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行动重点

  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准目标,扎实开展针对当地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大力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

  从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快速调处、跟踪整治等各环节落实好重点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

  四、行动要求

  及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及辖区内知识产权局的执法办案任务。

  确保落实责任与投入。地方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各级人员责任;要加强执法处室人员力量,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人员落实。

  有效发挥各类执法维权平台作用。“5·26”执法推进工程知识产权局要在专项行动中走在前列,切实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要充分利用“12330”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机制,为执法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与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的沟通,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

  充分运用执法协作机制。要在调查取证、案件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系统内的跨地区协作。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对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大力提升宣传效果。要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声势,扩大行动影响。要加大“12330”推介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12330”热线知名度,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提供畅通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切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每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主要数据等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对于重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申请督办。同时,要切实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的力度。

  五、行动进度

  (一)部署阶段(2012年3月)。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印发当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局;4月1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省(区、市)和各省辖市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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