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单位职工住宅建设中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单位领导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2:
  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证明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
      同志(身份证号            )搬迁前原住房(地址:                ,房屋核定面积:   m²)产权性质属于    (房改房/商品房/私房/职工住宅),现住房(地址:              ,房屋建筑面积:   m²)属于搬迁安置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足额交存,同意上市交易,特此证明。

单位房产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在京中央单位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登记表

  编号: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房屋坐落

    区(县)

建筑面积

m2

个人拥有

全部产权□  部分产权□

产权证号

 

原产权单位

 

该房屋使用情况

自住□  空闲□  出租/出借□

搬迁前

原住房性质

 房改房□    商品房□

 私房□     职工住宅□

搬迁前原住房超标处理情况

已处理□ 不超标□ 未处理□ 

与原产权单位约定的内容

 

共有权人意见

 

申请人声明

交易办公室意见

 

申请人保证,该房屋上市交易后不会造成家庭住房困难,如造成住房困难,由本人家庭自行解决。

本表所填内容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同志:

你坐落于                    ,产权证号为               的房屋,经审核,符合搬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交易办公室(盖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