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举办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心理救助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搜救便[2012]20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各省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应急救援心理救助是利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在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救援人员和被救对象进行心理评价和疏导,采取适当措施来提高救援成功效率的工作。按照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部办干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交科技发[2012]86号)文件精神,我部应急办公室拟举办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心理救助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高救助指挥人员的心理素质,提升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的心理救助意识和心理救助能力,增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心理救助人员的指挥效能,对获救人员实施及时心理救助,有效提升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工作的软实力。
二、培训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指挥处置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4月22日报到,4月23日- 4月28日培训。
2.培训地点: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四、培训主要内容
1.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必备的心理救助能力;
2.交通应急指挥人员需要具备的心理素质;
3.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幸福感的心理设计;
4.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心理健康养护;
5.交通应急指挥人员人际关系建设;
6.交通应急指挥人员心理压力管理与情绪困扰现场模拟咨询。
五、培训师资
1. 培训班由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主办,交通运输部管
理干部学院承办。
2.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拟将聘请行业领导和专家,以原创研发课程、模拟咨询等方式授课,从而达到目标性、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培训效果。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