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审计署公告2012年第4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公告
(2012年第4号)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5月至10月,审计署按照“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的审计目标,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城乡住房、交通、医疗、学校、水利等方面的60个项目,涉及概算总投资102.68亿元(占玉树灾后恢复重建总投资的32%)。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和分配使用情况。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为316.5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206.5亿元、青海省级财政资金20亿元、社会捐赠资金60亿元、企业自筹及贷款25亿元、居民个人负担5亿元。截至2011年10月底,青海省本级累计收到资金293.82亿元,累计拨付224.52亿元,结余69.3亿元。其中:收到中央财政资金194.5亿元,拨付176.23亿元,结余18.27亿元;收到社会捐赠资金99.32亿元,拨付48.29亿元,结余51.03亿元。此外,2011年青海省财政厅以中央财政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由,将其2010年投入的资金14.01亿元收回;企业自筹及贷款、居民个人负担资金尚未到位。

  (二)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进展情况。按照青海省发展改革委2010年8月下发的《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项目册(修订稿)》(以下简称《总项目册》),共规划建设1579个重建项目,总投资317.09亿元,涉及城乡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谐家园、特色产业和服务业、生态环境、其他等7个方面。根据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提供的资料,截至2011年10月底,累计开工项目908个,完工项目122个,分别占总项目数的57.5%和7.72%,完成投资199亿元,占总投资的62.75%。

  二、审计评价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青海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资委、能源局等部门,以及北京市等6家援建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灾后恢复重建目标,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