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传统方式保证政府信息的有效公开。一是《文告》作为官方刊物,对外发布外汇管理法规、政策和措施。二是每年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向社会公众全面、系统介绍全年的外汇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外汇形势及下一年工作思路等。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和窗口作用。一是便利社会公众了解外汇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回5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系列宣传。发布2011 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击“热钱”流入及外汇公安联手破获多起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案件的情况,通报对部分企业、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2010 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帮助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热钱”。分三期发布《外汇储备热点问答》,回答了媒体和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外汇储备相关问题。
(三)寓信息公开于电子政务建设之中。全面整合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如配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建设并应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将原有的9 个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系统整合为一。建立面向外汇管理部门、银行和企业的三大应用门户,实现“一门户入网、一次登录认证和一站式服务”,大大便利了企业和银行操作。
(四)创新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面。一是对于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采取在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制作宣传栏,建立业务咨询网站,开通专门电子邮箱、语音咨询系统,摆放宣传单、活页夹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对于重大外汇管理政策的出台,采取制作宣传手册、柜台详解、在银行网点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
6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 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举措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