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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提升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治意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8·29”测绘法宣传日及测绘法修订实施十周年的各项宣传活动,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加强策划、注重创新,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确保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文,大力营造测绘法宣传声势,提高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促使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现事业发展新跨越。

  四、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效果。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拓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新兴阵地,充分发挥各地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协会、宣传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联系面广、深入基层的优势,充分利用中国测绘科技馆和各地测绘地理信息科技馆、博物馆、展厅等场馆资源,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和博客、微博客等新兴渠道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日常宣传活动,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不断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治文化建设。

  五、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外、涉军、涉证、涉网”和“问题地图”等专项监管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依法查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组织媒体曝光并进行政策法规解读,不断强化依法测绘、依法用图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健康发展。

  六、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法信息报送和市场监管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沟通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并健全细化考评内容和标准。要积极邀请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通过不同渠道对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检查等,形成多方参与、多方支持的工作局面。通过有效的监督,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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