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金拨付
(一)中国残联商教育部提出各省年度任务分配方案,并逐年向财政部申请拨付补贴经费。项目资金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二)2011年度任务分配方案于2012年3月印发各省级残联;2012-2015年度任务分配方案于每年6月30日前印发各省级残联。
(三)财政部根据中国残联申请,将项目资金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至省级残联,省级残联拨付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所在试点学前教育机构。
五、资助对象确认办法
项目地区基层残联根据省级残联分配任务数,摸查核实在当地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并按照公开公正、低保优先的原则与学前教育机构共同确定资助对象。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见附表1)。
六、数据审核录入
中国残联已开发“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数据库网络版,并纳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帐,权限开放到县级。2011年度项目数据录入工作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2012-2015年度项目数据录入工作应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网址http://stats.cdpf.org.cn/,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职责分工
中国残联负责制定项目总体方案,商教育部下达项目资助任务数和资金分配方案,审核省级项目实施方案,会同教育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指导、检查各地项目执行进度、效益,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开发项目管理数据库,汇总统计数据资料。
省级残联负责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提出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并会商同级教育部门,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中国残联审核;组织实施本地区项目工作,做好试点学前教育机构审核、数据统计等;指导、检查项目地区和项目单位工作,向中国残联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基层残联负责核实在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商教育部门共同做好试点学前教育机构和资助儿童审核。
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残疾儿童就近入园,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
学前教育机构建立受助残疾儿童个人教育档案,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见附表1),使用管理好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