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关于共同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
(残联厅〔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等文件精神,“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从彩票公益金中设立专项,投入15420万元,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计划五年内为全国各地514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巩固率,推进学前特殊教育加快发展。
经中国残联和教育部同意,现将《“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项目的重要意义。残疾儿童是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我国0-6岁残疾儿童中约70%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对残疾儿童给予特别扶助,保护他们的尊严和权益,使他们和健全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项目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符合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必将有力地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带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扶残助学。各地残联、教育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责任感,切实重视项目工作,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地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协调,统筹规划,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和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为契机,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利于残疾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确保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与管理。各地残联、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指派专人负责项目日常工作。要明确部门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在项目审批、执行、检查等环节上,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残联、教育两部门要加强沟通,从实际出发,严格遵循项目地区选择原则、助学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程序,制定本地项目实施方案。要将项目实施与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建立一套科学管理制度;要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