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教练员:胡乐军(浙江)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游泳、盲人门球女队)。
联系人:刘程远
电话/传真:010-80471831
(三)中国残疾人体育江苏省残联训练基地(田径投掷组)。
联系人:钱黄文
电话/传真:025-86993663
(四)中国残疾人体育黄石训练基地(田径竞速轮椅组)。
联系人:张浩
电话/传真:0714-6225044 0714-6236933
(五)中国残疾人体育天津市残联训练基地(盲人柔道)。
联系人:蒋斌
电话/传真:022-23914254
(六)广东省残联(射箭)。
联系人:陈健威
电话/传真:020-83278022
(七)中国残疾人体育福州训练基地(乒乓球)。
联系人:陈亦新
电话/传真:0591-87111985
(八)中国残疾人体育嘉兴市残联训练基地(坐式排球男队)。
联系人:吴建英
电话/传真:0573-82237000
五、要求
(一)集训队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残联厅〔2011〕79号),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二)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末将队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五)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