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三条主线、着力三项建设,建立三型组织、实现三个活跃
实施三条主线--开展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开展社会化科技助残、举办多样性品牌活动;着力三项建设--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建设“三型”协会组织--学习文化型、服务能力型、创新活力型,全面促进“三个活跃”--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三、积极调查研究、广泛了解需求,培育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在总结近几年调研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就残疾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向人大、政协提出议案、提案,向残联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侧重并加大智协和精协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心智障碍人士家庭财产信托保险试点等相关工作。
加强自身建设、能力建设,加大协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发现、培养、输送残疾人后备人才,吸收新鲜血液,保持生机活力。发挥协会内设专业委员会作用,借助专项工作基地、家长资源、志愿者力量等,继续打造各协会创造的无障碍与辅具、信息交流无障碍、你行我行大家同行、残疾人创业论坛及创业之星评选、中途之家、特奥活动推广、孤独症康复等品牌活动,突出个性与特点,形成优势与特色,提升品质和影响。
四、加强文化建设、发挥特殊优势,探索工作机制、增强协会活力
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协会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进程中,既要分享成果又要积极推动参与,在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繁荣建设中发挥特殊作用,开展书画展演、文体比赛、笔会采风等丰富多彩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满足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探索活跃专门协会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专门协会“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问题,开展适应本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与突出特点的专项工作。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评议监督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区(县)级专门协会差额选举试点工作,从制度上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修订《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专门协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国家法律和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突出公益色彩、符合残疾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