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残联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中国残联同意《中国残联专门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及中国盲协、中国聋协、中国肢协、中国智协、中国精协2012年工作要点,现予以转发,请你们进一步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中国残联专门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重要一年,是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专门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第二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以本类别残疾人的“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和权益维护者”为目标,按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组织的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亲和力和感召力、增强国际合作交流影响力、增强自我教育和管理能力”的要求,探索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后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突出重点工作、突破难点工作、推动创新工作、抓好常项工作,促进基层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事业大局,夯实组织基础、强化基层工作
进一步完善“残联领导、部门配合、协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纳入大局、服务大局、建言献策、评议监督,贯彻落实中国残联专门协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心任务,协助理事会、与业务部门互相配合开展活动。
强化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县级以上专门协会组织建设全覆盖,注重组织建设的质量和实效。引导各级专门协会开展覆盖面大、服务面大、受益面大的实效活动。加大对基层专门协会的指导力度,重点向基层、农村倾斜,推动区(县)级专门协会依托社区(村)残协开展工作。巩固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残联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相结合,纳入专门协会工作评估考核,使之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