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残联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实事求是,民主评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候选人要在相关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本地区评选表彰特教教师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四)各地要与地方交通银行密切合作,结合“全国助残日”、“教师节”等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做好优秀特教教师评选宣传工作。请将地方媒体相关宣传报道汇总,同期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单位: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处

  联系人:黄伟 电话:(010)66580073

  联系单位: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特殊教育处

  联系人:周德茂 电话:(010)66097807

  联系单位: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孟凡辉 电话:15810376896 (010)6761735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门外蒲黄榆二巷甲一号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邮编:100076

  附件:

  12012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获奖教师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2012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名额分配表

地区和单位

人数

备注

北京

6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天津

5

同上

河北

9

 

山西

4

 

内蒙古

5

 

辽宁

8

含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1名

吉林

6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黑龙江

7

 

上海

6

 

江苏

13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和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各1名

 

浙江

8

含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1名

安徽

8

同上

福建

8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江西

5

 

山东

14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和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各1名

 

河南

11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湖北

7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