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残联厅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特教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特教事业,推进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经与交通银行协商,决定2012年继续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设立“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为做好2012年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特教学校、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特教学院(专业)、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在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
全国共表彰200名优秀特教教师,各地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与要求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热爱特教事业和残疾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
(三)从事特教工作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从事特教工龄较长的教师;优先评选农村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教教师。
(四)以推荐一线特教教师为主,校(院)长等教育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候选人数的10%。
(五)曾获得过“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表彰奖励方式
授予获奖人员证书,每人颁发奖金5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推荐办法
各地残联会同教育厅(教委)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候选人名单,填写《2012年度“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表中“先进事迹”要求800字以内,内容真实、具体、感人。“候选人登记表”请用 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送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逾期视为放弃。为加大宣传力度,请各地从候选对象中推荐1-2名事迹特别突出的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上述材料,同期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地址为jtyh_zx@cdp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