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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贺明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贺明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资金〔2012〕230号)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贺明、冯伟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安邦资产发〔2011〕45、46号)收悉。经审核,贺明、冯伟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和《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要求,核准贺明担任你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冯伟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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