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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财务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票据起止号码为连续时,应多本填写在一栏内,不连续时应分段填写。此表可复印。

  附件3
  2009-2010年中央单位其他财政票据检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

财政票据名称

起止号码

数量

金额合计

 

 

 

 

 

 

 

 

 

 

 

 

 

 

 

 

 

 

 

 

 

 

 

 

 

 

 

 

 

 

 

 

 

 

 

 

 

 

 

 

 

 

 

 

 

 

 

 

 

 

 

 

 

 

 

 

 

 

 

 

 

 

 

 

 

 

 

 

 

 

 

 

 

 

 

 

 

 

 

 

 

 

 

 

 

 

 

 

 

 

 

 

 

 

 

 

 

 

 

 

 

 

合计

 

 

 

 

 

说明:其他财政票据包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中央单位资金往来收据、中央单位各类捐赠票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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