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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

  康复机构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贫困脑瘫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一、康复对象
  康复对象为符合项目要求的7岁以下脑瘫儿童。
  二、康复时间
  康复时间为1年,其中机构康复不少于6个月。
  三、康复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康复服务内容
  1、功能与能力评定:粗大运动、精细动作、生活自理、语言沟通、认知和社交六大领域进行评估。
  2、康复计划与方案制定:长期目标、短期目标、训练方案和计划。
  3、综合性康复训练:粗大运动、精细动作、日常生活活动、语言沟通、认知、社交六大领域的训练和教学。
  4、辅助器具:常用的矫形器配置处方和训练,拐杖、助行器、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配置建议和使用训练。
  5、家长培训:脑瘫发生的原因、分类、康复基本原则与方法、家庭日常生活康复训练、脑瘫儿童护理、有关福利制度和救助政策、脑瘫儿童康复、教育资源等。
  6、回访与家庭康复指导:通过深入家庭或利用电话、网络等途径了解儿童康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给予针对性地辅导,协助解决有关困难。
  (二)工作要求
  1、承担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任务的部门(科室)应配有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幼儿教师或特教老师。
  2、机构训练期间,应提供全日制的训练服务,有生活时段的训练内容,包括洗漱、进饮、吃饭、穿脱衣物、入厕等生活活动训练。
  3、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4、机构训练结束后,做好社区、家庭康复的计划安排,康复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随访进行康复指导,应有随访记录,保证机构康复与社区家庭康复的有效衔接。
  四、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质量控制
  1、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
  2、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3、矫形器装配率≥60%
  4、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
  5、家长培训率100%
  6、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0%
  7、组织受助儿童开展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五、检查评估
  中国残联结合项目的中期和末期检查,对定点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各省康复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定点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于不能达到脑瘫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服务规范的单位适时调整,保证康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4: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对象为: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3-6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其中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孤独症儿童为优先资助对象。
  二、服务流程
  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应为受助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场地及训练计划,为家长提供家庭训练干预等服务。主要服务流程为:
  (一)收集相关资料
  (二)提供咨询
  (三)家长培训
  (四)教  学
  (五)效果评估
  (六)追踪随访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收集相关资料: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在接收孤独症患儿时,应收集受助对象相关诊断、测查以及心理教育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个别化训练的依据。
  2.提供咨询:向受助家庭介绍机构的服务项目及教学训练课程设置,依据儿童的情况,讨论儿童个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案及相关课程介绍
  3.家长培训: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工作,保证至少每月4-8次。主要进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康复训练理念推广及专家咨询及康复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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