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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十二五”期间,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作为辅助器具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的责任部门,将组织培训辅助器具服务专业技术人员6000人次、假肢矫形器专业技术人员400人次。

  (四)组织实施。

  --下达任务。全康办根据各省残疾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项目执行情况等因素,逐年分解下达项目年度任务(具体任务数量见项目实施方案)。各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定项目地区(市地或县);市(县)残联负责选择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报省残联审定。定点服务机构选派专人参加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或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培训。

  --筛选受助对象。项目地区组织定点服务机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集中进行筛查评估(对于重症残疾人,服务机构要派人入户服务),确定辅助器具服务类型和所需产品数量,并汇总上报省残联。

  --实施服务。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和筛查评估情况,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并建立服务档案。

  --数据录入。省残联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工作。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会同各省残联负责及时对数据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上一年度数据上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具体实施参照项目实施方案)

  (五)质量监督。

  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项目使用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进行质量监督,投标产品应经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以及对中标产品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辅助器具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辅助器具的安全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开展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报道、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开展辅助器具服务项目宣传,扩大项目知晓度;收集和广泛宣传残疾人受益的典型事例,让政府和社会更加了解和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充分利用“助残日”等节日,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宣传辅助器具政策和知识,为残疾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试用服务,现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经费安排

  “十二五”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经费分为中央本级支出的项目资金和地方专款支出的项目资金。

  中央本级支出的项目资金,由中国残联按年度向财政部申请,列入中国残联部门预算。中央本级支出包括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配置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和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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