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康办〔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十一五”期间,我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近338万名听力残疾儿童接受了康复训练,其中43% 进入了普通小学和普通幼儿园。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实现2015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强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为确保《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顺利完成,特制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对100000名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并培训其家长。其中为16865名符合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为18000名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为50000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
二、时间要求
2011-2012年,完成40000名听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40000名听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任务目标。其中包括为4000名符合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为4500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2013-2015年,每年完成20000名听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20000名听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任务目标。其中包括为4289名符合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为4500名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2011年-2015年,每年完成10000名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的任务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继续完善社会化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
1.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
--卫生部门继续推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健全各级定点筛查、诊断机构;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听力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听力残疾儿童筛查-转诊机制;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听力学服务能力建设。
--教育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对听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
义务教育法》和《
残疾人教育条例》,确保康复后的0-6岁听力残疾儿童能够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接受教育;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内听力障碍儿童的康复工作;支持做好听力语言康复专业的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会同残联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审核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拨资金,会同残联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质检、工商管理等部门,负责做好助听器、人工耳蜗等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助听器验配服务的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