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十二五”社区康复统计汇总表(表一)
填表单位(公章):
指标名称
| 指标单位
| 指标代码
| 数量
|
所辖社区数
| 个
| 1
| |
其中:已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社区累计数
| 个
| 2
| |
社区康复协调员累计数
| 人
| 3
| |
其中:本年度新增社区康复协调员人数
| 人
| 4
| |
已建社区康复站社区累计数
| 个
| 5
| |
其中:本年度新建社区康复站社区数
| 个
| 6
| |
社区内残疾人总数
| 人
| 7
| |
其中:已建社区康复服务档案人数
| 人
| 8
| |
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累计人数
| 人
| 9
| |
本年度新增接受社区康复服务人数
| 人
| 10
| |
填表说明:市辖区、县(市)残联负责填写此表,并上报至地市残联。
指标说明:
指标1 指市辖区或县(市)所辖的社区总数。
指标2 指截至本年度年末已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社区累计数。
指标3 指截至本年度年末已经配备的专(兼)职社区康复协调员累计数。社区康复协调员是指社区内负责组织卫生、教育、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科普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的人员。
指标4 指本年度新配备的专(兼)职社区康复协调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