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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十二五”社区康复统计汇总表(表一)

  填表单位(公章):

指标名称

指标单位

指标代码

数量

所辖社区数

1

 

其中:已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社区累计数

2

 

社区康复协调员累计数

3

 

其中:本年度新增社区康复协调员人数

4

 

已建社区康复站社区累计数

5

 

其中:本年度新建社区康复站社区数

6

 

社区内残疾人总数

7

 

其中:已建社区康复服务档案人数

8

 

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累计人数

9

 

本年度新增接受社区康复服务人数

10

 

  填表说明:市辖区、县(市)残联负责填写此表,并上报至地市残联。
  指标说明:
  指标1 指市辖区或县(市)所辖的社区总数。
  指标2 指截至本年度年末已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社区累计数。
  指标3 指截至本年度年末已经配备的专(兼)职社区康复协调员累计数。社区康复协调员是指社区内负责组织卫生、教育、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科普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的人员。
  指标4 指本年度新配备的专(兼)职社区康复协调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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