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相关单位的进展情况。会同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相关单位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
各地贯彻落实国权联〔2006〕2号文件的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及监管落实等情况;各地2011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各地2012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抽查若干企业的完成情况。
(三)工作机构落实情况
国务院于2012年1月3日以国函〔2012〕1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后,各地的工作机构落实情况。
三、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督查由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银监会等8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带队,同时从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证监会、保监会、中直管理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从2月底开始对上述16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
四、督查地区和督查时间
(一)督查地区。对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6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对其他15个省(区、市)进行书面督查,相关省(区、市)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二)督查时间。2012年2月底至3月底。具体到达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五、督查方式
(一)听取政府汇报和交换意见。听取地方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汇报;就督查情况与地方政府负责同志交换意见。重点是各省(区、市)为确保于2012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按时完成省、地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二)抽查相关单位完成情况。每个省抽查3个省级政府机关、省会城市政府办公室、1个地市级政府办公室及3家企业。
(三)召开座谈会。与当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代表、企业经营人员、软件正版化推进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座谈,了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成效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督查准备工作
督查组出发前,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解读有关文件,介绍相关情况,提出督查重点。各督查组负责细化督查方案,确定日程安排,进行任务分工,并与各省(区、市)协商行程。
七、督查情况反馈
各督查组对督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在实地督查结束后3日内向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组报告和相关省(区、市)自查报告,汇总报告国务院。
八、组织协调工作
督查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印发督查工作通知、动员培训、宣传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