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积极推进。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认真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服务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对16个省(区、市)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会同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中勘协、中机联及地方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培训工作;同时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和网络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软件侵权盗版活动,净化了软件市场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配合国务院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积极研究起草通用软件技术标准。财政部积极参加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商务部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外商投资和外贸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国资委积极开展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央企业总部完全实现软件正版化,二、三级企业基本实现正版化,四级企业软件正版化率超过50%,400余家中央企业(其中一级企业84家,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300多家)在中央企业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正版软件,累计采购金额达8600多万元。银监会制定《“十一五”期间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及“十二五”软件正版化工作规划要点》,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统筹纳入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体系,举办“城市商业银行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大力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大型银行机构已全面实现软件正版化,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中小银行机构总部大多数已基本完成软件正版化。证监会继续做好上市公司因使用盗版软件被处罚或涉诉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协调证券业协会等行业组织逐步推进证券相关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保监会坚持软件正版化与保险业信息化相结合,加强软件正版化检查和信息化工作通报,开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自查自纠和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各保险公司(总部)软件正版化基本完成。全国工商联组织《中华工商时报》等行业媒体和直属行业商会,加大软件正版化宣传,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2.各地区统筹协调、逐步推进。湖北省将413家企业列为年度目标企业,对400家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处罚了41家违规企业;推动长江证券公司投入300万元,以场地授权方式购置金山WPS软件,全面实现软件正版化。河北省要求第一批、第二批完成的200家企业报送软件正版化开展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巩固成果,并确定了第三批200家目标企业。山西省按照《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对2011年度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完成110家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超额完成了10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年度目标责任。天津市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全市92家勘察设计企业基本实现使用正版CAD设计软件的目标。重庆市在确定第五批66家中型企业作为推进目标的同时,认真开展企业软件清理、核查、登记工作,掌握企业使用软件情况,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深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黑龙江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100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目标企业,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川省不断拓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行业领域,从国有企业、勘察设计行业、外资企业、宾馆等行业企业中确定了第三批141家目标企业。湖南省教育、执法并重,对156家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对11家多次警告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其实施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机械制造行业和装饰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确定目标企业300家。西藏自治区坚持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有机结合,搭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纠纷调处、沟通协调平台,促进企业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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